婚姻继承 江苏苏诚律师事务所   TEL:189-0620-2808

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:


一、代理婚姻家庭纠纷
1、 离婚纠纷;参与、代理调解与和解;
2、 夫妻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;
3、 解除同居关系纠纷,代理同居引起的财产争议,子女抚养争议案件;
4、 婚姻无效、撤销纠纷,代理一方请求人民撤销婚姻或宣告无效婚姻案件;
5、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,草拟、审查夫妻约定的财产协议,代为办理相关财产转移登记手续或公证手续;
6、 婚姻自主权纠纷;
7、重婚、虐待、遗弃等刑事案件控告或代理;
8、代理第三人履行债权引起夫妻偿债争议的案件;
9、代理离婚引起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。



二、 代理抚养、扶养、赡养关系纠纷
1、 抚育费纠纷   2、扶养费纠纷         3、监护权纠纷
4、探视子女权纠纷      5、生身父母确认纠纷   6、变更赡养关系纠纷  7、确认收养关系纠纷       8、解除收养关系纠纷   9、继父母子女关系纠纷


三、代理遗嘱、继承纠纷
1、分家析产纠纷   2、法定继承纠纷(A)转继承纠纷  (B)代位继承纠纷 3、遗嘱继承纠纷  4、继承权确认纠纷   5、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  6、遗赠纠纷   7、遗赠扶养协议纠纷


  四、婚姻家庭方面的非诉讼处理:

  1、 代为起草、审查婚前财产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,进行律师见证;

  2、 代为起草、审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,进行律师见证;
  3、 代为起草、审查离婚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,进行律师见证;
  4、 代为起草、审查分家析产协议,提供法律意见,进行律师见证;
  5、 代为办理遗产继承事宜;草拟、审查遗嘱,进行律师见证;
  6、 代理协议离婚、分家析产居间谈判业务;
  7、代办婚前、婚内财产分割协议、离婚协议的公证;
  8、 代书起诉状、答辩状、上诉状;
  9、 提供律师见证服务;
  10、 代为进行婚姻家庭领域的调查、获取证据资料;
  11、代办公证业务;
  12、担任个人法律顾问;
  13、代理涉外、涉港澳台的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事务。

不涉及婚姻调查、第三者调查、小三调查、婚前背景调查、婚史调查、行踪调查